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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导读: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请见正文!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原零陵卫校、零陵农校、零陵商校、零陵工校、零陵师范等5所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中专的办学初心,继承其职业教育传统和精神,办学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

  湖南高职单招考试网给大家带来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内容如下: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校本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

医学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北路338号

农学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779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湖南省

院校代号:4340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系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总占地面积3300亩,总建筑面积64.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 11.80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7亿元,馆藏图书 104.05万册。教职员工1205人,其中正高职称67人,副高职称301人。设13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39个高职专业,面向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教师培训认证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和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拥有附属医院、生态养殖实训中心、畅通驾校等三大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学校自组建以来,坚持“立足永州,服务三农”的办学定位,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办学业绩。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其中,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单招录取;教务处负责组考和评卷统分;宣传统战部负责在学校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学校单招信息;后勤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水电、医疗卫生保障和考试场地的封闭及安全防患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单招报名费收缴汇总和各专业学费标准审定。

第七条 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 单招报考

第八条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九条 全省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实行网上报考和填报志愿。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报考。

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请考生在报考前关注本校招生网站(http://hnyzzy.com/zsc/)公布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填报专业要求。我校实行专业组志愿,分医卫专业组和非医卫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需选择一个专业组中的一个专业(多填无效),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身份认定。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相关证明材料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我校审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和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转业证)。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考生须在2024年3月5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通过现场提交方式交由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46-6367068,学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办公楼二楼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

第四章 单招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3572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30人、体育特长生42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 39个。各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30人,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三个专业仅各录取1人。

2. 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42人, 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三个专业仅各录取5人。(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和材料提交等具体详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第十四条 我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 单招考试

第十五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招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分专业组,按照人才培养需要,分别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4.第四类: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第三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即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我校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为闭卷笔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组采取以下方式:

1.医卫专业组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除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外,还需测试中职医卫专业医学基础知识;

2.非医卫专业组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 我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专业组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我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招生官网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我校申请。其中,职业技能特长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5日前,通过现场提交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含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含复印件,复印件不退还),《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材料)报我校的招生就业指导处审核。(具体联系方式:0746-6367068,学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永州大道289号办公楼二楼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单招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单招计划,我校将组织第二志愿考试,参考对象为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考生,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校官网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根据物价部门统一规定,高职单招的报考费为80元/生。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费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9日-11日,缴纳方式为微信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我校单招考试及录取。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3月14日-16日登录我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打印准考证。第二志愿考生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我校另行公布。缴费咨询、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746-6367068。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hnyzzy.com/zsc/。

第二十四条 我校单招考试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进行组织。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教务、招生、后勤保卫、宣传、财务等部门共同组织考务工作。具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 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 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三个专业仅各录取1人。

2.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三个专业仅各录取5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退役军人末位同分考生则组织重新考试。

第三十条 为保障生源质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任一科目成绩为零;

第三十一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官网(http://hnyzzy.com/zsc/)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我校转专业政策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三条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医卫专业组须参加全日制脱产学习;录取非医卫专业组人数如不足以单独编班,则也须参加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三十四条 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文章来源:http://hnyzzy.com/zsc/info/1045/24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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